兩岸20個航點增班 總航班增至每週828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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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20個航點增班 總航班增至每週828班
2014-10-17

轉載 
2014年02月24日 19:01 
旅遊中心/綜合報導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已於103年2月24日就兩岸航空主管部門第九次溝通工作會議所達增加客運定期航班每週79班共識,邀集航空公司召開會議,協調航權分配規劃。 

經參考航空公司提出之航線營運需求並進行整體評估後,於大陸22個無需協調時間帶機場新增每週72班部分,除蘭州、哈爾濱2個航點無航空公司提出需求,其餘20個航點各航空公司獲配班次合計每週52班;至不定期旅遊包機每週7班轉為定期航班部分,分別分配予立榮:台中─廣州每週2班。復興:台中─南寧每週1班、高雄─徐州每週2班。遠東:高雄─太原及高雄─南昌各每週1班。 

民航局後續將儘速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空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準用「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作業,俟報奉交通部核定後,航空公司即可據以實際執行。 

雙方客運定期航班將由目前每週670班增至每週828班,各方增加每週79班,考量本次增班幅度較大,爰經民航局鼓勵航空公司將航班配置於桃園、松山以外航點,配合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發展中南部觀光之目標,本次國籍航空公司獲配班次合計每週59班,其中共計每週19班配置中南部航點,佔總班次之32%;整體而言,我方客運定期航班總班次由目前每週335班增加為每週394班,配置於桃園、松山以外航點總班次由目前每週83班增加為每週102班,佔總班次約26%。 

未來國籍航空公司可與地方政府、觀光旅遊業者及航空公司共同努力,結合地方觀光產業與兩岸航空公司將旅客帶到台灣觀光旅遊,以促進未來地方觀光長期發展及航空公司永續經營。 

有關本次兩岸新增航班係依據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於103年1月8日換函確認生效之「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修正文件七」辦理。